宜城市原安能热电场地三次招租公告

来源: 时间:2025-04-10 17:44:26 浏览次数:

宜城市原安能热电场地三次招租公告

 

本招租项目为位于宜城市原安能热电厂内占地面积约20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按资产现状租赁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由宜城市佰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

一、招租公示时间

本次招租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4月17日下午17:00。

公开竞价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10:00。

二、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提供证明资料(如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和征信资料(如信用中国查询报告、个人征信证明等)。本招租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承租条件

1、租赁面积:场地约20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2、租赁期限:一年。

3、租赁用途:意向承租方的厂房使用用途必须符合出租方规定的业态规划且需在报名时得到认可,在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政策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禁止经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业、宗教活动场所、殡葬用品。

4、租金标准:7.29元/㎡/年。

5、其它费用:使用房屋及经营产生的水、电各类费用、税金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租赁流程及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租赁公告》和《场地租赁合同》以及《安全责任书》的全部内容,不持异议。

2、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应自行对出租场地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投资风险或民事、经济纠纷而向出租方进行追回和索赔。

3、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向我公司制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2000元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担保,不接受第三方代为支付。缴纳账户为:

宜城市佰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7430201040020376

开户行:农行湖北省宜城市支行营业部

4、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承租保证金由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

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直接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其承租保证金直接转为租金的一部分。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由宜城市佰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于宜城市财智大厦6楼会议室进行竞争性招租谈判。竞价结束后,现场竞租未中标者在5个工作日内保证金退还原缴款账户;中标承租方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租金的一部分,租赁价格、租金支付方式等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现场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5、若意向承租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未能按期签订或不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6、经出租方查证,如承租方有下列情形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报名资格或与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①参加承租前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重要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须对《租赁方案》《场地租赁合同》格式文本及《安全责任书》格式文本等进行确认,并完全认可《场地租赁合同》以及《安全责任书》的全部内容,不持异议。竞租成交后与出租方签署《场地租赁合同》及《安全责任书》,按本《招租公告》以及《场地租赁合同》约定付清各项费用。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承租方擅自转租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3、出租方依标的现状进行招租,意向承租方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竞租,即表示对招租标的房屋有全面、充分的了解并接收标的房屋的一切现状,一经成交确认,出租方不对招租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最终承租方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

4、意向承租方如对招租公告有疑问,须在报名登记前与出租方联系,否则视为无异议。

                      

 

宜城市佰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177867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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